关于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的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31:35
我们是在3年前买的房子,当初是按揭贷款,每个月要还一定得数额。但是在两年前被保险人不幸去世,我们不知道保险公司可以替我们偿还贷款,前不久去咨询时才知道这个事情,现在保险公司说过了两年期限已经无法替我们还贷,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是跟银行协商,还是找律师向保险公司索赔?
我们保的是太平洋保险
他们的依据是《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的第五条和第二十七条
但是当初我们并不知道这个条款
而且在买保险时也没有给过我们这张条款
所以我们是完全不知情的
希望大家能够帮帮忙
这件事情很重要!

更具保险法

在受益人自其知道5年内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不赔可以告他,

被保险人身故,难道没赔身故金给你家?赔了身故金及其他红利之类的,合同就终止了,怎么又出来这个事?

保险法规定:出事故两年内必须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若你不知条款,可以拿出证据找律师告保险公司,起诉保险公司没有如实告知,还是可以赢官司的,因为法院一般会保护弱者,也就是被保险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