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两篇稿给一半钱,算不算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1:34:10
我是一个初二的学生参加了小记者活动。

编辑部寄来2张领稿单,总共60元。一个是5/15号、一个是5/22号的,一篇30元。我去领稿费的时候,想查下都是哪两篇。结果发现两篇是一样的,只是刊登的日期不同罢了.

而编辑部给的说法是他们不知道两篇一样,要收回去30块钱(因为是一样的)。

按道理来说,编辑部是他们编排的失误,并不关我的事。我究竟该不该还给编辑部那30元。(舅舅说算是我们高姿态,又不缺这钱。但我想如果他们错了,我必须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爷爷帮我拿了那30块钱。但是发行部的人扬言说要扣除我这个小记者名额、编辑部的编辑却说给这个钱倒也应该。
并不是在乎那30块钱。只是想弄清楚。

很急。拜托给出正规答复。

侵权: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行为,违反了合同规范和侵权规范,同时具备了违约责任的要件和侵权责任的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同时产生的一种法律现象。

打个简单的比方:
某乘客乘坐出租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出租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这时就产生二种责任的竞合.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该乘客可以向出租车司机及车辆所有人(一般为出租车公司)以侵权之诉提出赔偿.
而该乘客同时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又是一种运输合同法律关系,那么,出租车公司没能将乘客安全运送到目的地,已构成违约,该乘客也可以以为约之诉提出赔偿.

在发生竞合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