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收益是否可以出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3:10:21
担保法第75条规定: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担保法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

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质权客体没有包括担保法解释第97条规定的不动产收益,请问担保法解释第97条规定的不动产收益是否可以出资。
打错字了,不动产收益是否可以出质

是问出质还是出资?
出质,可以.
出资,更是可以.
因为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所以就是可以."法不禁止则可为"的原理.
还有什么问题?

担保法解释第97条的规定可以认作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即物权法232条的第7项
所以 不动产收益应该可以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