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堰创业政府给那些优惠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6:43:23

十堰市市工商局就促进全民创业落实省工商局文件精神,宣布在我市全面推行26条创业新政。
新政提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人员、老弱病残等重点扶持对象,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有困难的,可先试营业半年后再办正式执照,试营业期内,减免各种费用。
新政还提出,鼓励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任何限制。也就是说,即便是只有“一元”钱,创业者也可申办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此外,新政还对科技、环保、节能型公司重点扶持,缓解中小企业创业者筹资的难题。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初创的科技、环保、节能型公司,首期出资的底限由3万元降为1万元,剩余出资可延长为两年缴完。
对没有明确可作为出资的几种方式(如科技成果、荒山、滩涂、水域使用权、采矿权)作了扩大性明确规定,以利更多非货币形式的要素资本能够进入创业出资领域。
新政还放宽了创业人员主体资格,不再限定创业人员身份。提出:创业人员只需要凭居民身份证就可申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学归国人员只需凭护照,不需再附加提交其它证明身份的材料。

给的只有下岗职工和毕业大学生,一般是贷款和税收,但有很多没有落实,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打电话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