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绘画作品设计权的问题,请有经验的人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14:44
如果我设计了一个公共性的作品,比如说墙绘、展厅墙面、或者街道墙面之类,用电脑制作好,设计权在我。但是我找了另一个人与我共同完成,也就是说施工的过程是两人分工完成的。
1.请问他有权利将做好的作品传到网络等信息载体上并注上他的名字吗?
2.拿到的酬劳我和他应该怎么分?
请有经验又懂一定法律的人详细解答,谢谢。

一般设计一份酬劳,手工又另一份酬劳的。至于具体酬劳多少,会因画的复杂程度,难度,面积,甚至地区等各方面因素而不同。你可以搜索一些专门帮人绘墙的公司找到它的客服电话装做顾客询问价钱以作参考。。。。。。至于酬劳跟另一个人怎么分,设计部分全归你,手工部分如果工作量差不多就平分就行了,不用法不法律,价钱是可以相讨的,人是很现实的,价钱不合意是可以不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