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消防队见死不救 何以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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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消防队见死不救 何以保一方平安
发布时间: 2009-07-06 15:29:29 作者: zhiqing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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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4日下午,西华县箕城高中一学生溺水,该县消防队接警十分钟左右到现场,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竟无人下水救人!客观上浪费了最佳救援时间,导致悲剧发生!令人不解的是,这期间,到场的学校领导几次向他们求救,他们不但再三推托,而且表情冷漠。最后,竟然让闻讯后赶到现场的学生家长自己下水,才把溺水学生从水中捞起,此时已是回天乏术!令人悲愤的是,至此他们都没有下水的意思。不禁令人感慨,身为保卫国家安全的人员竟见死不救又何以保一方平安?

据了解,当受害者家属到该队质询时,该队大队长竟解释为:(一)他们的战士不习水性,无工具;(二)当时第一辆消防车上没带工具,要等第二辆车的到来;(三)他们首先要确保自身的安全;(四)他们主要的任务不是救而是捞。

听到这样的解释,不禁令笔者心寒:(一)明知是溺水报警,派不习水性的战士?车上不配最起码的社会救援装备?这明明是在应付接警,这种出警不如不出。因为围观群众看到他们出警,肯定以为他们会下水施救,否则会组织有效地社会救援。(二)态度冷漠,组织不力。据了解情况,第一辆车救援车到后,他们不是积极施救而是等第二辆车的到来。第二辆车到后,随车而到的教导员也无果断的救援措施,期间高中领导和众多群众请求下水,该教导员组织不力,等受害者家长闻讯到场进行求救,该教导员仍无派人下水之意。最后,该家长系上他们带来的绳索自己下水才把该生捞起。

试问,像西华县消防队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冷漠对待救援的工作作风,何以能确保一方平安,让老百姓如何放心,老百姓怎不心寒!

如果您有大队长说话的录音证据可以起诉消防队。他们失职。如果有人证也可以,他们太漠视生命了,不配做消防员。

1、战士出了事军官要负责,学生出了事与他无关!
2、各地消防投入不一样,总体来说是国家投入太少,北京的央视大火,作为全国装备最先进的消防部队也没有可以对付如此高层建筑火灾的云梯车。
3、媒体曝光,充其量消防中队干部处分、转业。
4、个人安全靠自己注意,依靠外力只能是无助、愤慨!

你的情况要属实,可向消防总队反映情况,消防员不该是那样的。人民消防为人民,见死不救百痛心。

如果真如楼主所说 应该通知传媒让他们曝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