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下暑假作业里的政治,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2:27:36
一.辨析题
1.只有干轰轰烈烈的大事才能体现人生的价值。

2.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成年人的事,与未成年人无关。

二.分析说明题
材料一 小华(15岁)一次骑自行车行至下坡时,因车速过快,把同向行驶的王某撞倒,王某因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材料二 小东(16岁)因屡次违反校规而被老师严厉批评后,怀恨在心,趁老师不在时把教师办公室的用品乱砸一通,其中还包括几台新购置的电脑。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华和小东谁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被评为最佳答案的追加!!!
辨析题的答题格式是这样滴。。
正确/错误。
为什么说他正确呢?拿出证据来。。(法律依据)
所以***(这个可以不写)。

顺便,材料分析题呢要结合干什么事和年龄来考虑。

一、1.人生的价值并不在于有多么轰轰烈烈,而是对自己人生信念的一种实现,不做有损自己人格的事情,学会自尊自爱自立,只要对自己的一生得到满足,哪怕一生平平淡淡,也是对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
2.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同样是青少年的责任,在与其斗争的同时,既要勇于斗争,也要善于斗争。面对行凶歹徒,设法与其周旋,记住其面貌,了解其去向,及时报警,都是有效的方法。
二、小东应负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六至十八岁凡情节严重者,都要受到法法律制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他的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所以他应受到应有的刑罚处罚。而小华未满十六岁,并且行为并非故意,属于道路交通的问题,故小东承担刑事责任

小东,他是故意破坏的的,而且他已经到了16岁,属于担当刑事责任的年龄了。而小东却是无意的,且没到担当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不用负刑事责任。

16岁要负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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