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35:33
我父亲于2005年出车祸,当时一审判决被告除医药费外另须赔付2万元.父亲不服,一直上告,2006年二审维持原判.后再上告(父亲于2007年逝世),2008年我以继承人的身份中止此案.现被告的2万元一直未到位,且态度嚣张(因被告本人是交警队领导,现已内退).我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是什么样的程序?大概好久才有结果,须交多少费用呢?
但是,有人这么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我申请再审,也应该先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否则将失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那这么讲来,已经超过强制申请的时限了?

1。二审维持后不能再上诉,你说的应该是申请再审;

2。持该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到原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到被告主要财产所在地

基层法院申请执行都行。先执行再交费,2万元大概是二百元左右。

3。结果方面一要看你能否提供对方财产;二要看该法院的办事效率和职业道

德。

申请再审不影响案件的执行的,你的想法是对的,就算你申请再审,也是可以执行的。

请问是什么样的程序?大概好久才有结果,须交多少费用呢?
这在法律上叫审判监督程序:http://baike.baidu.com/view/2387841.htm,一般来说,申请再审是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申请再审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是否已经超过强制申请的时限了?
申请执行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起,如今天是2009年7月13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2007年7月13日之后的判决。你核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