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询!!!离婚后投保人隐瞒事实解除保险合同可以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7:32:52
夫妻婚前有一人身保险,投保人为妻子,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丈夫。后来夫妻离婚,离婚后未办理任何和保险有关的事宜。也没有人继续交保费,保费由保单现金价值抵了。第二年交保费期限前,男方重病,女方隐瞒男方重病事实退保。(保险合同和收据在男方这儿,女方去办理解除合约时,称合同和收据丢失,补办了一份)。
请问女方这样做是否合法?男方应该得到补偿么? 谢谢!!!
请有依据的人回答 谢谢了

男方可向女方主张分割退回的保费,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退保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名的,当时被保险人即丈夫在投保时有没有进行签名的。如果有的话,可到保险公司进行商讨。因为是非本人签名的。

投保人有权提出退保申请,但被保险人有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