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优先权 买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2:32:43
由于以前历史遗留的问题,当时进行地主批斗还是什么土地改革,就把原来房子的一半给了当时没房子住的另外一户人。
而之前他说要卖,当然我们是想买回来的,但是他知道我们想买回来,就把价钱提高。他卖给别人就打个比方30万,卖给我们就40万,我们当然不愿意啦。我们跟他说30万卖给我们吧,他不卖。
到现在要盖房子了,我们以为是他们没有把房子卖掉,自己再盖。谁知道原来他已经以30万的价钱卖给别人了。

我想问我们家有没有优先权去买这个房子,而现在他已经卖给别人了,我们想买回来可以怎么办??如果可以那能用30万买回来吗?(他卖给别人我们是不知情的)
现在房子不是一间,是各自盖的,他们一间我们一间。但是土地的另外一半给共产党没收,其实也没说没收就是无偿分给别人。而且产权证明现在也各自有一张,已经算是独立了,归他们所有。

我就是觉得说,房子原来是我们的,那时候这样无偿分给别人我们也没办法,但是我们想买回来也应该有这个优先的权利吧,何况那时候他们分过来的,根本不用钱。

我们只是希望以同样的价钱买回来而已。

我没有搞懂您的意思`你们的房子是在一起吗`是同一个产权吗?如果不是`您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只针对房地产的共有人以及房地产的承租人`

按照您的介绍`我想您是不能享有优先的购买权了`其实我理解您的意思`但是产权是属于一种绝对权力`他有处理他房子的完全行为能力`他想卖给谁只是他的事情`所以呢`唉`而且现在他已经卖给别人了`您已经无力回天了`除非您现在再跟买他房子的人商量`合理的多出点钱我想您也无所谓的`只能这样了`
当初知道他要卖的时候您就应该好好跟他谈了`现在真的很难很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