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没与业务续签合同,有收费资格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25:58
另外,我们单元没有对门的,一层一家,共五层,我家住在四楼,五楼的在我家进户门旁又加了一个防盗门,每次开关影响我们休息,并把他们的碰烂都扔在楼道内,该怎么办?给物业公司反应多次也无济于事,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我们可以拒交物业费吗?谢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也就是你们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都是前期物业服务.
关于你提出五楼在你家进户门旁边加门,五楼不应该加门的,楼道属于公共的,再说还影响你们休息及在楼道扔垃圾.作为物业公司应该及时与五楼业主沟通与协调,同时把沟通与协调的信息反馈给你,如果物业公司做了最大的努力,还是不行的话,你可以通过<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规,向有关部门起诉吧!!
物业费还是要交的,物业费的收取是对公共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费用。

上面的是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