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帮忙回答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17:50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里面写到:

五、工伤保险的规定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对经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外来从业人员,相关保险公司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合计标准为10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请问这个100个月的数额具体是多少?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乘以100 得出的结果就是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合计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0个月=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数额 这个得看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是多少 然后再乘以100

100个月后来有文件改过标准,目前是120个月,也就是说某个人2009年如果因工伤死亡的,那么2009年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2008年的平均工资)为3292元,那么就是12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