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出口收入提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22:00
我单位2008年5月份出口,8月份已经退回税来了。现在国税局来通知说是网上核销已经超过90天了(93天)要求补交税款(把退的税交回去,再提税)我不知道该如何做账,科目怎样调整,出口退税网上的申报系统该如何做?增值税纳税表该如何做啊,国税局要求7月30号以前必须交上税,真急人,请教好心的高手们告知?非常感谢,我不能悬赏你们因为我目前的分数是5分,哈哈不好意思

按原来货物出口时做的收入的凭证,用红字冲回来就可以了。同时把已结转的成本用红字冲回来冲回来;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也要用红字冲回来。
我知道购进货物时已认证的进项税出口时已经全额转出,但可以直接在账上转回来。谁说申报表不认呀?有二种办法可以解决,以前我都是这样做的,一是本月申报表二第19行“免税货物”填上月认证通过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数据减掉退运的出口已经全额转出税额;二是如果本月无已认证的进项税和不够冲减掉退运的出口已经全额转出税额,可以填负数把转出税额冲回来就可以了。
先把出口退税款退回税务局。账务上按内销进行处理,(出口收入/1.17)* 0.17=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