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第427条居间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16:43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作为房子的买家,已经和中介,房子的卖家签订了房屋的中介买卖合同。但是现在我和卖家约定,不再就这个房子进行买卖。也就是说,我不再购买这个房子,卖家也不再把这个房子出售给我。现在中介不退还中介费给我。

象这种情况,符合427条中所说的情形,可以叫中介退回中介费吗?或者说是根据那些法律或者条例,我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中介退回中介费?

你找的法条是正确的 既然这笔交易没有成功 居间人自然无权要求中介费
如果你起诉到法院 法院也会依据427条支持你的诉请
放心 这种官司我打过

需要支付中介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