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提的问题是: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快十年了,在前四年里没有签定什么合同也没有为我们买什么社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31:35
在2004年后单位才与我们签定了合同也买了社保.请问:我们能否要求单位为我们补回前几年的社保和不解除合同的前提下提出赔偿,还有签定什么的合同对我们有利?

肯定是违规了.

同时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