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律师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2:37:12
老婆提出离婚,我的条件是一岁的孩子归我,然后是十八年的扶养费一次付清,还有一些信用卡的债务她的一半也要给清,因为她是四川人我是广东人,如果按月付的话我以后根本找不到她,她也没说管应也没说不答应,就一个人走了,过她自由的生活了,也不理这个家,也不管小孩,小孩是我爸妈带,我想问的是,如果像这样我们没有办离婚手续她又和其他男人在一块,或是几个月都不理这个家,我可以怎么办?

如对方不出面,可诉讼,根据民诉法有关规定法院可审理。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关案例: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8c2493c45c30e7c338db4958.html

广东胡律师:

你们协商不了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不过你要求的对方18年抚养费一次付清这个可能难以得到主张。

告他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