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施工导致附件的3栋居民楼存在倒塌风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5:06:29
南京雨花台的一大型民营企业在其二期工程施工,导致附件的3栋居民紧急疏散,房屋存在倒塌风险。请问法律专家,如果业主要告该告施工方还是建设方?谁应该承担责任?该如何告?

如果日后,专家鉴定此房可以居住。但受其影响,实际生活中我的房屋无法出租或没有人愿意接受买下。我该告谁?我需要以什么名义进行起诉?又需要进行哪些举证?
谢谢各位的回答!
这件事,媒体有报道:http://news.sina.com.cn/c/2009-07-13/165115945688s.shtml
如果打官司,该由我来举证吗??

可以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施工方为第一被告人,建设方为第二被告人。都要告!你在网上先做个免费咨询,把实际情况明细说明一下。至于房屋无法出租,属于另案,需要另次起诉。
打官司肯定由原告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