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公证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1:37:01
我和我男朋友要结婚了,他们家说把房子给我们,可又不肯去做公证,他家的房子是我男朋友妹妹的名字,现在那个房子十年内要动迁,已经冻结,不让更名,可父母口头说把房子给我们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和他谈过了 ,他们都不想做财产公证,认为这是伤害亲情的事,可我觉得这对我并不公平,请问我该怎么保全自己,谢谢各位高人的指点!

房子名称是你男朋友妹妹的名字
仅仅是口头说把房子给我们。
不想做财产公证!!

这一切都证明并不是真正要给你们,而是暂时给你们住,假如你们以后很孝顺,那么房子也许就一直给你们住,假如不孝顺或者有矛盾闹起来,甚至打官司的时候,。那么房子他们肯定指使他妹妹 收回的!!因为房子本身就是他们的!

想要保全,貌似必须态度坚决一点,不做财产公证不行!!口头说给等于没给。形式!
如果真心要给,那就去公证,

有关系能更名的话最好更名~

如果你公婆不想去公证的话,让他们把口头承诺变成白纸黑字,这样也可以,起码到时如果真产生了纠纷,你也好有个证据。如果连这个也不行的话,找个录音设备,把他们说的话录下来,将来也可以成证据。最好是正式一点,让他们说清楚此房给你们,是由于什么原因而改不了名字,具体更改日期!不管哪种方法,一定要有点证据在手里呀,不然到时法官就是想替你说话,也说不上呀!

夫妻是夫妻. 财产是财产, 尤其男人的话不能轻易相信. 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如果他和他的家人是真心对待你的话, 做公证是分内应该的事情. 如果他们不同意做公证,就证明没有把你当作一家人. 如果一开始就对你报有怀疑的态度,相信你们结婚以后日子也不会好过. 我就是一个例子. 我男朋友在我们结婚之前买的房子,房子产权是他的名字,但是当时他全是借钱买的,我认识他以后,我帮他还了将近10万元的借款, 还买了车子给他.家里所有的大的费用,全是我出的. 可是, 到了我们结婚后,没有多久, 他就不承认了。而且,就算我去法院, 法院也是不会把房子判给我一半. 所以,你要长教训, 口头说的是没有用的。 如果他们是真心想和你过日子, 就不会不去做公证, 女人么,一定要保护自己,不能犯傻.

怎么对你不公平?房子还能跑了 不都是你们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