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广州市内在编且签了合同的教师如何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29:28
因个人原因,离开原公办学校而应聘另外一所学校(新学校也是公办的,其所在教育局同意接受)通过商调函办调动原学校不肯批,我与原学校是一年签一次聘用合同的(合同期到7月31日止),所以打算辞职。请各位帮忙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我可以辞职吗?最迟要什么时候提出辞职报告?
2.原学校负责人收到本人的辞职报告,有没有规定要几天内答复?他有权不同意我辞职吗?
3.辞职成功后,我的档案,他们是如何处理的?会不会扣押不放?
4.对以后继续当教师的职称评定有影响吗?比如是否工龄重新计算(我已在原单位工作6年了)
谢谢能够给我帮助的人!

1、可以辞职,最迟什么时候辞,取决于你的新东家愿意等到什么时候,如果他愿意一直等,那最迟可以在正无穷大的时候辞职。

2、劳动者(本案中,即楼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如单位同意,可协商离职交接时间,如不同意,劳动者一个月后可离职(强制离职)。

3、辞职成功后,人事档案转到新单位,原单位无权扣押。

4、对以后继续当教室的职称评定没有影响。工龄计算依照人事档案载明的情况计算,不会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