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00:38:43
简单的说吧:A驾驶机动车正常行使,没有违返任何交通规则,B是精神病患者乱窜马路,而且没有监护人,A行使过程中B窜入马路导致B严重受伤,请问这个事故的主次责任怎么区分?医疗费用该谁来承担?请详细说明?回答详细再追加分

A主责,B次责。医疗费用,A承担大约50%。
原因:1、A是机动车,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速度
2、A虽然无法判断B的行动,但是A应该对危险情况有预判。
3、B是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但是A可以并应该有效控制自己的行动,A等于放任危险发生,所以A应该是主责。但是民事方面,由于A无法准确界定B的精神状态,所以A在民事方面和监护者有同样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应该至少50%赔偿。

我觉得不应该是A来承担,A是正常行驶而且他又不知道B是精神病,不知者不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