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管道下水不通畅,我们向物业公司提出了解决方案,但物业公司要求我们付费,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24:10
我家住1楼,开发商建房时,1楼的下水管道与楼上是共用的,不是单独分开的,共用的下水管道接到污水井处有个45度角,导致污水无法顺畅流入下水井,下水管道经常堵塞。在和物业公司协商此事时,物业公司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1、提高共用的下水管道,去掉45度角。2、单独给我家拉一根下水管道,直接通到污水井,封死与共用下水管道的接口。
这两个方案我都同意,但物业公司说改造的费用要我们家自行负担,我对他们讲物业服务合同中写明下水管道属于共有设施,共有设施的维护、维修有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说我们这种改接方法属于改造,不属于维修,因此费用要自己承担。
请问:物业公司的说法合理吗?这个费用到底谁承担?
补充一点:该房产已经超出保修期,开发商不负责。我家是3单元,1、2单元以前就出现过这种事情,1单元自己付费,2单元因在保修期内没有付费。

1、对于这个问题,物业公司的回答是正确的。
2、这个问题属于开发商的工程遗留问题,是开发商的工程设计问题,不是物业公司付费维修的范畴;
3、问题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让您单元内的所有业主分摊此项工程的费用进行改造。

还是花些时间想办法赚钱吧。
这件事还是自己付费让物业安排人处理好么得了。
要动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你可以了解下维修基金使用是如何操作的。那个劳民伤神啊!!!

(我是小妹妹美丽,提问题的妹妹)
楼上的回答说物业公司回答的是正确的,那想再请教一下,物业服务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
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修缮统一实施管理和服务;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指业主)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续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

在购房时,每户都交纳了1000元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难道这个基金里不包含维修共用的下水管道吗?

跟物业那能耗得起 自己找人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