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没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怎么得到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7:46:37
我是2008年10月进的一个80来人的小公司,没签过任何协议和合同,没给我们买一分钱社保,也从不按时发工资。

由于今天主管安排我去做不是我职责内的事情,和主管顶了两句,他们说处罚我,放我一个星期的假。我想干脆辞职,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可以得到双倍补偿,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程序。要提前多久辞职,如果他们马上就同意了,要我去结算工资,但不愿意支付双倍。是不是先不拿工资,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我还可以要哪些补偿,最主要的是能不能成功。这个过程要多久啊?

我们这有很多人对主管不满,经常有人跟他顶嘴,今天他也可能是想杀一儆百,如果我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他们肯定也会这么做的。

请各位懂这方面的帮帮我们啊,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尽量详细点啊.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没签合同,没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且要求经济补偿金.

2.要是给你工资你就先拿,不影响申请仲裁.

3.你可以申请仲裁主张以下经济补偿金:
A.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从2008年10月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
B.违法不签合同,从08年11月到现在每月双倍工资,减去已领取部分,就是9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C.补缴从入职开始的社保,当然个人部分由你自己承担.

4.单位违法在先,仲裁获胜基本上是没有问题了.
申请仲裁后一般两三个工作日,就会通知公司,公司需在10天内回复是否应诉,应诉后就等仲裁局排期庭审.

5.仲裁所需资料就是你在此公司上班的证据,入职证明,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资料等等,在公司有你签过名的过去日期的资料也是证明.

2008年10月进公司,到目前为止还么没有满1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1年以内不签合同的,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08年10月至今的双倍工资,同时有权要求单位补齐入职之日至今的各项规定的保险。

这是你的正当权利,不要忍气吞声,要勇于拿起发来武器维护合法利益——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里面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45日。

你首先要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卡,工资条、工作证等等。
如果公司存在不上保险,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你可以给公司快递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这样,除了双倍工资,你还能获得每满一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