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上交易平台的漏洞赚的钱可以归为已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2:13:31
如题,我打个比方,如果在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他们支付系统有漏洞,我利用这个漏洞在该网站充值了1000块的虚拟货币,但我这边银行帐里并没扣钱,接着我再提现这1000块的虚拟货币。
1.那这1000块可以归为已有吗?
2.该网站负责人向我索要这1000块我是否应当返还?
3.要返还的话,我提现时产生的转帐费用谁来承担?
4.如果我充值时并不知道此漏洞,这件事按法律程序如何处理?
5.如果我在知道此漏洞后,第一时间通知了网站并返还了这1000块,他们是否应当做出补偿?

老弟,技术不错,运气不错,恭喜哦,哈哈
就目前电子商务法还没有明确这方面的法规,就最近这几个案例来看,构成犯罪的有以下特征:
一,以暴利为目的进行窃取。
二,金额数量大,至于程度不好定义,一万也是大,20万也是大
三,盗窃的次数,同伙等等因素
最终也会以现有法律定义为盗窃罪!
这个没有死刑,那个盗取了90万也就判了13年....

再申请两个帐户,然后用这个1000买东西,买了以后再用那两个帐户提现就没问题了

应该不归自己所有

“许霆恶意取款”!小心啊 具体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