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工伤?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34:39
我一个朋友进一家电子厂.才上两天班就放星期天,就出去玩了回来就看见宿舍里已经安装了风扇,并安装得很危险,就安装在下床与上床之间的柱子上,有一个刚好安装在他枕头边.毕竟刚得进,不是很熟悉,以为是公司安装的就没有过问什么.平安的过了几天,在有一天晚上睡到半夜可能是伸懒把左手食指共绞了4刀,并有一条口把手痉绞断了.现伤治疗好后,手指无法弯曲,这影响了正常生活....
这个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发生后现在公司就在第二天给全体员工签了劳动合同,还买了社保.....
公司给他说,"这风扇是4名员工安装的,还叫我自己去找那几个员工,在治疗过程中还多次赚药费.现在还说公司的任务也做到了,伤口好了就行了,快来上班,不然怎么知道好到什么程度........."
不过现在还没有去上班,他现在要求公司什么时候解决什么时候在考虑上班的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因此,你朋友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况且,安装电扇也不是公司的行为。在责任认定上应该是安装电扇者负主要责任,公司负次要管理责任。

完全可以癌症工伤事故处理。因为公司管理不健全。

不属于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