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直系亲属间的房产变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8:39:48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母亲目前已经过世,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两个姐姐。房产是一处面积179平方的带有独立小院的普通住宅(不是楼房),市价大概20W,产权已在五年以上。现在父亲想把房产证改到我的名下,我的两个姐姐也同意这样。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以后肯定会把房子再卖掉。我有以下问题需要解答:

1.办理买卖过户和普通赠与哪个更省钱?希望能根据我提供的情况列出大概的费用。
2.如过我办的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我以后再卖掉的话是不是一定要交20%的所得税?还是 5年之内再卖掉才会交这个?
3.我要是办理赠与公证再去房管局过到我名下,日后在买卖房产证上怎么会看的出我的房产是办理过赠与的?
4.办好以后是不是房子产权的时间要重新开始计算?
5.具体都怎么办理?
补充一点我这边公证可能只要600元左右,请真正懂得的高人帮我权衡一下,我只有这么多分了,谢谢解答!!

这个问题很复杂,你按照我的作法去办可以省不少钱.
1.作为你父母夫妻共有房产,你母亲过世后属于你母亲的一半房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母亲的父母(如果在世的话),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继续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其他人放弃继承,有你一人继承,那么该房屋属你和你父亲共有,凭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你和你父亲共有的房产证.办理以上手续费用为公证费(可能不止600元)加上房产登记费及配图费(计100元左右).继承不收税.说明一下,继承公证不论你采用什么形式过户都是必需的.
2.领到你和你父亲的房产证后,再将属于你父亲的一半房产通过买卖的形式过户你.过户时你要提醒房产登记部门工作人员你的房产证是办继承刚换的证.费用有:契税房价2%(100000*2%),营业税为房屋差价的5.56%[(100000-原始取得房产费用)*5.56%],交易费6元/平方(179/2*6).房产登记费及配图费(计100元).
通过这种方法过户既合理避税又不留后遗症.如果通过赠与形式尽管省了房屋差价的5.56%营业税,但增加了房屋全价2%的契税(赠与契税为4%),赠与公证费,另外尽管直系亲属受赠取得房产不收个人所得税,但以后再出售此房时需缴纳20%个人所的税.办了赠与手续后税务局部门计算机就有了记录,不要有幻想.

1,办理赠与当时会省部分费用,但不多,不过日后卖此房会产生20%的个税
2,受赠后卖掉此房一定会产生20%的个税,不论是5年内还是100年后,此税无法避免
3,房产证会体现你的来源是受赠的
4,房子的使用权限还是原来的时间
5,跟你父亲本人带上房产证原件去当地国土部门就可以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