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残疾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遇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23:14
因企业难以维持需转型,需解除16名残疾员工,请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法》是否适用?

焦点问题1,员工认为还有《残疾人劳动合同法》
2员工认为《残疾人保障法》还规定了额外的补偿
3员工的合同是09年2月签订,时间一年,7月份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要求发放工资到合同到期。

企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补偿一个月工资,并提前向当地市劳动局备案,请问是否得当?

1、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2月份到7月份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以上成立是公司确因转型实际原因,且合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