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过程中的答辩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44:15
我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可是十六天过去了,到现在我还没收到对方答辩书的副本。再过三天就开庭了。我想问,会否对我造成影响,对方的答辩书我一定会收到吗?

对方答辩是对方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对方可以不答辩的。

对方不答辩,就可能造成在仲裁过程中,搞证据突袭,让你们防不胜防。所以如果对方不答辩,我方就必须在仲裁前做更详细的调查取证等准备工作,这样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所以首先你要确定仲裁委员会是否已经受理了你的申请,如果受理了则按照30条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送达答辩书。如果被申请方没有递交答辩书也不会影响到仲裁

应该会对你有点影响,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答辩方必须制作答辩书给对方,这点对你不太有利,因为这样对方所掌握的证据等材料你不了解,而对方却了解你的情况,但是如果你准备充分应该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