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使用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17:06:52
请教:假设我花了30万买了一套房子,使用权为50年,那么请问:50年之后怎么办呢?是不是我就没有居住的权利了?如果50年之后房子要拆或拆迁,那我有没有政府补贴或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补贴?这种情况下我们居住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谢谢!!

想的真远。50年后如果不属于危房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权续延;如果属于改造则按那时的政策办理,从目前政策看拆迁就补偿。

不是使用权为50年,是房屋50年的寿命,如果拆迁是有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