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赔偿的细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31:34
有个关于车祸赔偿的问题想咨询.我老公是2月1日出的车祸,3月16日出院然后5月16日在四川峨眉山做的伤残鉴定.因为做伤残鉴定是要求患者出院2月后鉴定.事阁1个月拿到伤残鉴定评为9级.然后在当地交警对做闲商由对方也就是驾驶员赔偿我们24000元(包括伤残赔偿)对方全责,我们把所有手续都交给了他拿去向保险公司报销.现在他电话通知说保险公司不任我们那个伤残鉴定要我们从新做,我想请问一下,保险公司有没有这样的权利让我们从新在做这个鉴定.而且他说我们做的鉴定是不符合他们的规定是假的,让我们到他们所在的地方从新在坚定,我想请问保险公司有这样的权利吗?而且患者出院已经4个多月了从新做鉴定还有意义吗?我该怎么办?

1、他们对你们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有权要求从新鉴定
2、不用一定去他们指定的地方,双方对鉴定机构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

广东胡律师:

对方对你们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的话是有权要求你们重新鉴定,这是他们的权利,去重新做鉴定吧,鉴定费用由对方支付。

我不知道你们和驾驶员之间是否已经书面签定的赔偿协议,若已签定书面协议由他赔偿你们24000元的话,那不管他去保险公司能赔多少,和你们没有关系了。
若你们仅仅是口头协议,现在他说保险公司不赔而想耍赖的话,那你也没办法。
就只有通过诉讼法院来解决了。即使诉讼到法院,驾驶员或保险公司也有权力对你老公的残疾鉴定提出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是在你们三方都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般法院会指定几个鉴定机构,由你们一同选择一个,当然不包括第一次鉴定的机构。鉴定费用则由提出重新鉴定的一方来承担。
一般法官会认可第二次的鉴定结果。

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的立场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