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这样规避劳动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25:07
我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打工四年,虽年年签有合同可厂里并不把其中一份给职工,也一直未给我们临时工缴纳保险,前天,厂里从各个车间找了一两个职工代表开会,说从下个月开始,厂里给临时工缴纳三金,不过要重新签合同,我们临时工不再是和厂里签合同,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再和厂里签用工协议,有的临时工入厂时间早,七八年,十来年,甚至十六年的都有,所以就问以前的保险怎么办,应该给职工一个说法,可是领导却说以前的劳动关系档案缺失严重,所以以前的没法办,只能以后再说。许多老工人都很愤怒,准备起诉厂里,我也很气愤,我虽然在这里只干了四年,但算上以前别单位打工,也有十年了,我们临时工,干最脏最累的活,领到的薪水却只是勉强维持生计,福利少得可怜,甚至老了都没有保障,可是厂里的正式工呢,工资高出一大截,福利待遇一样不少,年终还有巨额分红,连误餐费也是一月两百,比临时工多一百,正式工只要上过几年班,半数以上都买了私家车,开着私家车上班。现在的劳动法明确说明应该给所有工人交保险,为何厂里还要打压临时工?!轻轻一句话就要使临时工十几年的血汗付之东流!?我和几个工友已商量好了,如果厂里不对以前的保险给个说法,坚决不和什么劳动派遣公司签合同,我们哪认识也从来没认识什么劳动派遣公司!更没让这个不认识的什么鸟公司找工作!!!我之所以没提我们厂名字,是希望事情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如果不成,坚决打官司!如果我们因为势单力薄,无法和庞大的**集团抗衡败诉了,我会在网上公布**集团的名字,说出我的遭遇,新浪,搜狐,百度·····到处都要留下我的帖子,上访,游行,用一切方法呼唤舆论的力量!哪怕只有我一个人!不惜穷家当产,身败名裂!!!因为我看到,还有许许多多含辛茹苦的打工者,或是法律意识淡薄,或是麻木不仁,逆来顺受!我看了,比看到为富不仁的**集团更感到寒心,痛心和悲哀!假如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力气,我会杀人!杀我们**集团下属的这个**研究院的一把手!我知道杀人犯法,杀人偿命!可是,新劳动法并未引起用人单位,甚至广大打工族的重视,漠视劳动法的现象现实中比比皆是!劳动法是一次革命!势必触动某部分人的利益,所以有的人很不情愿,想出各种方法和法律玩起了游戏!革命免不了流血,我必须要使某些人明白,那样做要付出血的代价!!!我会被枪毙,但是我死后,某些人再想漠视打工者的利益,再想玩什么花花肠子,他就会想到,在某个角落,也

找劳动监察大队。。但是保险也许补不上。。。社保基金上是有规定的。。要是补也只能是加大 保险的基数。。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现在的用工模式只有 固定期限合同和 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临时工这个说法 都是同工同酬。
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们不要重新签合同 你们只要保留工资条 这样的证据。。他们不能否定你们在公司工作过。。
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我劝你们现在就去投诉。。
劳动监察的实效是两年。。越早损失越小。。

找劳动部门解决,相信政府会给职工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