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第三人合不合适,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23:58
我家与村委签定了一份果树承包合同,当时有果树100棵,1997年我家响应村委的号召,将收获不抵支出的100棵果树,更换了新品种,现有果树400多棵,合同到期后又延续了两年,到2008年11月29号期满,但村委没有对果树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和另外一个村民全某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是2008年10月1号至2011年9月30号,现在全某起诉我家腾出土地,并赔偿三年的土地承包费。
1,我现在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追加村委法定代表人,为第三人?
2,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反诉原告?

得看你们的果树承包合同是怎么写的了,看你有没有违约,村委会有没有违约,及违约责任。再看村委会和全某的土地承包合同和你的关系。
第三人是自己申请参加或法院追加的,
反诉原告什么?我没看出来,我倒是认为如果村委会违约你可以起诉村委会。如果说全某对你家土地采取什么措施了,捣乱啊什么你可以反诉。

你的述说的情况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