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知道的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22:30:31
我是一个商场里的业户,但这个商场好像营业执照不完全,缺乏消防手续之类的,商场入住的业户没有达到总比例的50%,这种情况商场能营业吗?能收取租金和各种费用吗?如果营业执照完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想告商场,能以什么理由起诉,能追回我的一些费用吗?装修费,租金,管理费等等之类的,有哪类可以追回来?谢谢大家的帮助!!

这是正常商业风险啊。正常招商引资都存在这种现象的。
一个新开张的商场,人气不枉,但同时租金相对低廉;如果你直接入住已经成熟的人气很旺的商场,肯定不是那个价。

商场只要经过工商登记拿到营业执照后,就具备了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缺乏消防手续之类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罚。而你与商场签订的是民事合同,即使他行政管理方面有瑕疵,也不是你不履行民事合同的理由。如果你不履行,反倒会被商场起诉的。

关键看你的合同如何约定。

如果你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你租用商场的场地是经营之用的话,那么你完全可以起诉这个“商场”!因为商场从一开始就明知它自己的场地、设施时无法让你(承租人)进行正常经营的。想想也知道,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商场,是根本不可能领到营业执照的!

《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如果商场确实存在你反应的这种情况,又与你订约同意你租用场地经营,那么它无法满足让你经营,就属于“不符合约定的用途”,这就是违约!因此,你是可以追回你支出的费用的,包括装修费,租金,管理费,甚至损失等。

建议你拿上合同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期对你利益的最大保护。
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