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求教: 单位的房改房因为某些原因过户未完成, 单位以后可以收回房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43:50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是老爸单位分配的, 后来房改的时候据说要办两次手续, 我家办好了第一次, 但办第二次的时候由于我妈把房产证明藏起来死都不肯交给我爸去办手续, 所以现在房产证上还是写着单位的名字, 这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我爸单位以后可以随时收回这房子? 而且据说前几年办手续的话是低价过户的, 现在办是不是就要按市场价格评估来补房费了?

我爸还有2年就退休了, 过几年人事变动一下没有人认识老职工, 搞不好就这样无家可归了... 懂行的朋友麻烦帮个忙回答一下, 感激不尽啊
感谢回答的各位, 最近工作繁忙, 都差点上来回帖了...

这房产证肯定要尽早办了, 但谁能权威一点说明下究竟是按市场价补钱还是按房改房价格补钱呢?

很麻烦!
1、找到原来所有手续,重新办理!
2、到房改领导办(现在可能已取消,到房管部门产权科找)出一份同意房改的证明,测绘、评估(按现价)、缴税后办理!
好处:原来工龄补贴等都可享受;
缺点:按现在市场价格评估缴税!
呵呵,太麻烦,最好找个专业的办!

不是。交一定的费用由单位协助办理房产证即可。

只要你父亲在世 或你们是实际居住人(户口要在此) 单位是不能收回的 至于购买房改房 由你父亲到单位申请 按房改房价格成交(不可能按市场评估价格成交)

还是您家的房子,但是因为还有部分产权是单位的,所以您家现在只有居住权,没有处置权,和您母亲好好商量商量最好还是办了吧,要不以后后患无穷,举个例子,如果您父亲去世和(您别生气),这房子就根本没法处理,一个继承权就能搞死人,一家人有什么不好商量的,早点解决了的好。
按房改房政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