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7:34:56
我老公一直在外地工作,我们结婚七年里,他每次回来都疑神疑鬼的,他每年三月初就去外地工作直到每年十二月才回来,中间没有特殊情况他都不回来,有一次回来看见我和同学的照片他就说我有外遇,结婚这几年我真的被他的怀疑折磨够了,无奈之下我提出离婚,写离婚协议书是他说原因就是因女方有外遇而离婚,当时我一气之下我就签字离婚了,因为当时我真的对他失望,可 签字后他又反过来求我不要离婚,想到成家不容易,想到父母,想到多年为家庭的付出,我也就心软了,可后来他每次吵架就拿这事侮辱我,至今我真的受不了,结婚这几年家里一个人孤单不说,加上他的怀疑,我真的很想结束这段婚姻,可我要提出离婚,他就拿起那两年前的离婚协议书和照片来说事,所以求大家帮帮我!谢谢!

你的离婚协议具体是怎么表述的?你可以要求他交出离婚协议书销毁么?
1、离婚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两个,一是财产分割,二是子女抚养问题。即便你承认有外遇,在法院诉讼离婚时,对你的影响也不是很大。
首先,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等分割。
即便男方提出外遇问题要求损害赔偿,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方所说的外遇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提出损害赔偿得不到法院支持。
2、法院对于婚外情和外遇的认定非常谨慎严格,如果仅仅是普通的照片,一般不会认定。再者,你也可以向法庭说明签字的客观情况来否认对方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