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0:42:55
我所在的企业是国有的非股份制的企业,一年前企业经理在企业所有职工都不知晓的情况私下和他人签署了一份承认企业欠下此人大笔债务的协议(此笔债务是在当地政府主持下以承建工程的手段强加给本企业的,职工并不知晓,据说签署协议时主管局和主管部门的领导都在场。)此事一年后单位职工由于其他事的引出才意外得知。此项协议所导致的最终结果是企业因债务而破产,职工下岗或干脆失业。问题是现任的企业经理并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但他有主管局里下发的任命书,但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没有变更,而他签字是以法人代表的身份签的,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他的签字是否是有效的?有法律效力的?是应该以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为准还是以现任的经理为准?如果这份协议只有甲乙双方的签字但没有公证处的公证,是否是有效的?希望能给予权威的回答。

此项协议所导致的最终结果是企业因债务而破产,职工下岗或干脆失业;

因此,最好办法不认可协议,至少不执行协议。不就能够确保企业生存了吗?要钱没有,要命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