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交保费收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2:18:33
我到工商银行交平安保险的续期保费,交完后,银行给了我一张“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银行收续期保险费收款凭证”,请问这个凭证与平安公司开据的收据具有同等效力吗?因为有一次我交完保费到平安柜台办业务,平安工作人员想告诉我平安的全国服务热线怎么打,就在我的那张银行凭证上写电话号码,我说你别往这上写啊,这还有用呢,可平安工作人员说,银行开的这个凭证跟废纸一样,除了起点心理安慰作用,一点用也没有。请问真是这样吗。

如果真是废纸的话,难道银行还开废纸给客户么?想一想自然就知道有用了,保险公司所说的没有用是只在保险公司可能一些环节上无法使用,但是却证明你交的钱确实被保险公司通过转账取走了,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以后保险公司称,你已经好几年没有缴纳保费了,你完全可以出具此证明来证实自己确实按期缴费了。谁说没用那是瞎话,你要觉得没用,扔了也行

缴费,要想平安保险公司要正式的发票,理赔时银行的那个东西是没用的。

缴费后,平安会寄发票或同等效力证明到家里。如果没收到,电话95511。银行只能称收据或临时发票。有疑问Hi我。

是的,那只是告诉你你的钱已经转到保险公司了,收据没什么用的,不起到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