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交地税局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26:57
没工会不交行么?

这是由地税局代收。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按《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各省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时,一般都会规定:没有成立工会也要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筹备费,工会成立后返还50%。
  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各级工会组织征收改为由税务机关代收,这是收缴方式的转变。到2013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80%以上的县区,开展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

地税局只是代收,应该不行哦.

是工会组织委托税务机关代收。

在企业不设工会组织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然后按一定的比例返回企业。

不过,很多地方都没能执行返回程序。

规定是按工资总额2%计算缴纳,每季度由地税局代扣,再统一上交上级工会组织。
只要是独立法人组织,不管规模大小都应缴纳工会经费,成立工会后上级工会会返还你上交经费的相应比例作为运作资金,收到的工会经费应单独建账核算

各个地方都是不同的,我们这里是国税,是税务局帮工会组织代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