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回原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45:10
领完学校里的毕业材料后,包括档案,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然后给家人邮过去了让他们替我办,报到证上写着我们县人事局,可是县人事局不接收,说只有学校寄过来的才接受,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还有我的户口应该往哪里落?我再给学校邮回去的时候可不可以只是把报到证和档案邮回去,然后让学校给邮到我们县人事局,那样人事局就接收了?然后让家人拿着那张户口迁移证明直接去我的原来户口所在地落户?派出所给落吗?还是说这三样我都给学校邮回去,让学校再邮到人事局,下一步呢?请详细解答,不懂不要说,很烦,谢谢

档案管理是有规定的,不允许个人保管携带档案。你自己寄走的,被认为是自己拿着档案,所以说你的程序不行。但是这个事是能通融的,如果有认识的人不是问题。否则,只有让学校重新寄了。

户口当然是回原籍了,咨询接收档案的地方即可。

可以只寄档案和报到证。主要是档案问题。

档案寄过去后,自己去查询一下。

学校有安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