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后,运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迟早问题,我02年过渡为公务员.请问参管后,我是不是同一般职工同样对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4:12:10

你原本编制是行政编制,这是你档案中的根本性质,但编制不是跟人走,而是跟单位性质走,你单位改革为参公单位,你就需要重新登记,你在这个单位的身份就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但是你档案中的实际编制不变,还是行政编制,也就是说你可以往公务员单位调任,交流,符合公务员法规定,而本身身份为事业编制的参公人员不能随意调动或交流到公务员单位。
比如某行政局当局长,他的编制是行政编,而他被组织调动到一个纯事业单位,他的身份就变为事业编,调到参公单位,身份就变为参公人员,但是他还是可以调回到公务员单位,他的编制性质又成了公务员,当他在纯事业单位干到退休时,按照他档案中的实际性质,退休后还是按公务员享受公务员退休待遇,不走事业编,因为他退休等于离开了事业单位,他的性质又成了公务员。在参公单位干到退休,他可以说是公务员也可以说是按参公管理,因为在退休后的待遇,参公和公务员一样,这个区分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
而某个事业编制的人员,或者参公的事业编制人员,他的实际编制始终为参公,他可以调到纯事业单位,也可以交流到其他参公单位,但是不能直接交流到公务员单位(当然如果提拔到副处级,可以转为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可以任意交流到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
纯事业编人员只能交流到纯事业单位;
参公人员可以交流到纯事业单位,或其他参共单位。

二楼说的太好了,专业的
谢谢,支持啊

新审批的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需从新进行参公登记。要看你的条件符不符合,单位有无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