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46:22
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有哪些规定?

关于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问题说明

一、有关政策问题解释:
1、近3年指2006、2007、2008年度。
2、2009年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均认可,若国家有新的规定出台,按国家规定办。3年前授权的专利在近3年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均认可。独占许可合同应采用规范文本,内容要填写准确完整,同时需要按《专利实施许可备案须知》及时备案。外观设计专利能否计入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由专家进行判断,企业在填报时可以计算在内。知识产权的有效期要覆盖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自主知识产权应与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密切相关,同一个知识产权只允许一家企业使用(有多个权属的除外)。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中的财政拨款,暂计入企业研发费用。建议企业全部研发费用要留有余量,即使扣除财政拨款部分,仍可满足规定标准。
4、判断高新技术产品时,一个产品可能涉及多方面关键技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找到对应的技术,即可认定高新技术产品。
5、纸质材料中增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介绍”文字说明,篇幅不限,讲清楚即可,装订时放在技术创新证明材料前。文字说明包括四个部分:企业专利情况说明,企业成果转化能力说明,企业研发管理水平说明,企业成长性说明。要根据说明文字涉及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专家评审时查找。
6、总公司和子公司的处理上,均按独立法人考虑,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不能互相代替。
7、研发项目表和高新技术产品表中,技术领域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八大领域填写到四级目录。并在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情况表中说明。对目录中找不到且不属于限制范围的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评审专家判断。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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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类附件材料的说明(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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