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请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1:48:38
请先听我讲一下事情经过:2007年中秋节左右,有人以我初中同学王某的名义在外行骗100元,两年后,被骗者找到王某家要求还钱,发现被骗,于是我同学怀疑是我所为,(说明:我在外地工作)多次给我发恐吓短信,威胁我的家人,经我多次电话解释不成,前不久,其又威胁我的家人,还企图动手,并自称黑道白道都认识,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坐火车赶回家,让证人辨认,证人肯定不是我后,我和我的家人以及证人一同前往我同事的单位(其单位是我们当地的一街道办事处,因为急于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没多想这是他们单位,还是上班时间),由于情绪比较激动在我同学的办公室我将其打了(以鉴定为轻伤,断了三根肋骨,我表示怀疑,因为当时我并没有打他的身体中间部位,全是往脸上打的),于是他报了警,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一直等待调解,一个月后派出所通知我们去王某家赔礼道歉,对方提出了几个要求:1、我和我的家人要写道歉书,2、我必须当面道歉,3、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于是我坐火车但我赶回家,去他们家道歉时,对方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让我打电话首先承认行骗100块钱的事情,然后才能进他们家谈道歉的事情,这不是无理取闹吗?证人已经当面认定不是我(对方家怀疑我们家用钱买通的证人),派出所也已经调查完了,肯定不是我,但他们家还是认定是我、必须让我承认,事情就僵在了这里,我们只好向派出所反映了相关情况后,回家。问题如下:1、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2、如对方不同意调解,该怎么办?3、我是否可以起诉对方?因其对方没有任何证据的无端怀疑,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并三番五次的骚扰我家庭的生活。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网友,您好!

1,你把人家打了确实涉及故意伤害,而且导致的轻伤也足够被判处刑罚,但是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你去证明和为自己辩护:1)你说你没有打他的身体,而对方却作出了一份鉴定,两方都没有统一,如果可能最好一起去做法医学鉴定,鉴定一下是否有轻伤,是否是肋骨,而且是怎么伤的。这些都需要弄清楚。2)如果找到当时的证人最好,这些证人如果也能证明你没有打身体部位或者没有什么其他行为导致他肋骨受伤的话,即便公诉也有无罪辩护的可能。

2,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那么对方提出的调解是一个很无理要求,要你承认你骗了他们,实际上是有可能对你名誉权产生侵害。对方不同意调解也没关系,过错不在你,只要你赔偿他的医药费什么的就可以了。

3,正如上所言,这种无端怀疑和无理诬告是一种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你可以尝试就名誉权提起侵权之诉,当然,证据很重要。一旦形成严重后果,他们构成诽谤,也可以告。详细情形请咨询当地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一、不采取行动也是不行的 按他这样骚扰下去也不是办法
我觉得你们那边派出所也怪 那有什么道歉这一说 又不是名誉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就不用进行道歉。

他既然提出是你行骗 你可以让他拿出证据 并警告要是在这么闹下去就法庭见

二、不同意调解那就起诉么 这种方法更直接
三、可以起诉 告其诽谤罪 要求停止诽谤行为以及骚扰行为 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赔偿等

第一,你是该向他们道歉,我建议你和警方的调解代表民警一起去道歉,并写下道歉书。

第二,他们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民事法律法规,你可以先向他们说清道理,如果再影响你的家人的生活,你可以起诉对方

最好是都要求警方调解,毕竟事情不大,又是你的朋友。

根据你所述,完全可以不用采取任何行为。
如果他继续对你诽谤,并造成一定后果,可据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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