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房本的房屋买卖法律咨询(跪求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4:05:12
1996年我家以我妈的名义在县城和开发商花16万买了两间门市,有与开发商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可凭这些去办理房本,但至今没办房本。1997年3月我爸将该两间门市租给被告12年,当时为口头租赁,租金我爸一次收的但没有跟我妈说收了多少,12年期间被告曾多次转租他人。2006年我爸去世,今年3月房子到租期,我去让被告腾房,被告却说是我爸卖给他了(现在此房价值升值为80万)。
我没办法,去法院起诉了被告,被告却找了8个证人来证明曾经把16万的房钱分两次给了我爸和我妈,第一次跟两个证人给我家送了10万,第二次跟另外两个证人给我家送了6万,但没有与我爸妈写购房款收据,也没有写房契,纸据方面的东西都没有,只有送钱中的一个证人说是中间人,但也无法证明他中间人的身份。我这方的证据只有原始的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我也没有提供租房的凭证。
一审结果下来了。我输了,而且判决结果说被告的证人形成证据链,而我又不能证明租赁给被告,让我把购房合同和发票交给被告,配合被告过户。以上说的都是真实的,我瞎说一句话就让车撞死。
我很窝火,我没想到租赁到期想让对方腾房却把房子也丢掉了。早知道我还不如不起诉,房子还在我手上,起诉了却要配合别人过户,太让人气愤了,这个判决结果的法院就是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我该怎么办,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此外,我想问房地产纠纷的资深律师几个问题。
1.我没有办房本的房屋买卖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房屋买卖只有中间人,什么协议都不写,房屋买卖生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3.我7月10日判决签收,再上诉中院赢的机会大吗?
4.如果我上诉中院,我还需要补充哪些证据。

跪谢大家仔细看完我的冤情,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解答一下我的疑惑。
大家说我上诉能不能赢啊,不能赢我不上诉了,上诉律师代理费还得3万块,打不起啊。大家能不能帮我想想补什么证据,对方人证好强大啊。但对方没有纸据,只有人证。我这只有合同和发票,没有人证。

你好,你问题解答如下:
1、没有办房本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原则上应该是无效的,但这要看你是否有权处置的问题,不知在96年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签订办理产权的约定事宜,还有就是现在该房能不能办理产权。合同法中有一种附期限生效的合同。
2、口头协议的效力是没问题的,但要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要举证证明。
3、你现在只能先行提起上诉。在上诉提起后,你不能也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据。
4、本人认为,此案一审的审理确实存在问题,你所陈述的这些证人证言,不知你在庭审中有没有对其提问,还有就是你母亲有没有向法院陈述呢?建议你在一审的证据认定方面下功夫。就是法院认定的证据链入手。
四川昊兴律师事务所为你解答。

你要在7月25日之前上诉,如果超期你就没有上诉的机会了,到时只能申请再审,那么胜诉的希望更渺茫了。方便的话把判决原文发上来,当事人的名字可以隐去,这样大家能更方便给你出主意。
另外,就你讲述的案情,被告反诉了吗?如果没有反诉,怎么能判决你把购房合同和发票交给被告,配合被告过户?最多是驳回你的诉讼请求。退一步讲,如被告反诉了,被告的证人形成证据链,也只能说买卖合同有效,而不发生物权的转移,只需返还16万元及适当赔偿损失。

没有办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有效。这是由合同法规定的国家制定法律要求实行房屋产权登记的目的也就是为了避免这类纠纷。你有房屋的买卖合同,就能证明该房子是你的,如果你办了房产证,原始的合同收据就不必再保留了(办理登记时提供给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一审法院的判决极端错误,完全颠倒黑白,有悖法理。你在庭审时怎么不说“我有二十人可以作证你们法院的房子我前年花了五千万买下了,你们配合我去办理房产证”岂有此理? 再说就算是他买下了,他什么手续都没有?怎么能形成证据链呢?其二;你爸生前也没权处理你妈买下的房子呀?第三;他既然是买下的,怎么不由你爸妈出示字据呢?我最痛恨那些没良心的法官。

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原因:1、你是原告,应以你的诉讼请求为主。即使被告有请求,也应另案处理。他不是提出反诉。2、你持有原始票据,法院应按照房屋租赁纠纷处理。他的证人与本案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