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下岗职工子女安置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6:14:30
我的父母是再婚的!请问他们结婚的年数有规定么?具体规定多少年啊?
谢谢!请大家帮我解答!

这是关于继子女的认定资格审查差的条文。你可以看一下

二、资格审查
(一)认定本单位职工子女
首先认定本单位职工。本单位职工包括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死亡人员、过失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不含劳动关系调出、辞职人员。
其次认定职工子女。对于亲生子女,查验户口簿;对于养子女,查验户口簿、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对于继子女,查验户口簿、继子女关系证明、亲生父母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继父母结婚证。
(二)审查继(养)子女事实关系
要求审查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的一致性。
1、基层小队(中队)、大队(管理处)、成员单位层层出具继(养)子女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一致性属实的证明性材料(附件1);
2、继(养)子女本人要到街道居委会出具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一致性属实的证明性材料;
3、报名继(养)子女的继(养)父母必须出具保证法律关系和事实关系一致性属实的保证书。
(三)无正式就业经历
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在报名范围内:曾在中石油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除名及辞职的子女;曾经或正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公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子女,对子女有无正式就业经历掌握不清的,本单位应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
(四)年龄
截止到2008年12月18日,必须年满18周岁。
(五)学历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认定继养子女在形成继养子女时的年龄
对于继子女,继父母结婚时要求未满18周岁;对于养子女,在收养时,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该养子女未满18周岁,其他养子女未满14周岁。
(七)认定存续年限
按照油田公司有关规定,截止到2008年12月18日,继(养)子女关系已经存续4年及以上。
1、继子女关系形成时间,以继父母再婚时(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的时间计算存续年限;对于生(父)母再婚后由法院改判给油田职工配偶一方的待业子女,以法院改判判决书下达的时间计算存续年限。
2、养子女关系形成时间,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时间计算存续年限。
三、审查程序
2008年选用固定期限合同工报名工作采取成员单位审查,事业部复核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