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2:17:31
对方已向我公司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我公司一直没找到此单发票.应如何处理?会有什么处罚吗?

让对方把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你们,然后你们拿复印件去税务局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不会处罚(但也有例外,看税务局的了),叫对方向税务局申请开具《已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证明单》,连同记账联复印件给你记账和认证抵扣税款用。

没有处罚,让对方写个证明.就是不能抵扣了,需全额记入成本,且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