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虚开的具体分析,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12:00
与A公司,发生了真实的交易,也即是交易是真实存在的,但A突然开不了发票。
现B公司代A开了发票给我司,(他们经营项目相同,发票合规合法)并且在票面上写的是B的信息。我们接受这发票并且将款付给A公司。
A与B是不同的法制主体。请问对于接受方来讲我们有什么责任?
是否属于虚开发票?并且各有什么责任?涉及金额为100万左右。谢谢。

如果A公司只是由于例如发票没有了,临时开不了发票,而B 公司与A公司属于同类产业,有同样的发票,很简单,等于是B公司帮忙扯一张空白发票给A公司,A公司盖上自己的财务章送票给你司即可,你司的钱仍然转账A公司基本账户;

不建议你公司这么做,收款方和开具发票方名字不对,而且数额这么大应该有合同,这样会麻烦些。你方只是没有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执行,而对于没有发生实际经营项目的B公司属于代开发票,按照税法是要罚款的,严重限制发票的申购,而对于A公司有透漏税嫌疑,而且事后很难处理。

代开发票现在哪个公司没有做过,除非上面没人的只好老老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