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遇到有关法律的问题,请帮忙解决,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34:54
我有一个朋友家的一栋房子被人违法抢占(违法人住在里面不肯走),经多次交涉都无法赶走他。
无奈之下,他家就把他告上法庭,最终他家经过打官司获得胜诉(判决要求他搬离和赔偿经济损失)。但是,违法人仍是不肯搬走,也没经行经济赔偿。
后他家就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可那违法人此时就突然逃走,而且他没带走他的东西,在屋内留下了大量的物品(家私,桌,凳,电器,个人生活用品等)

那,我们想问的是:违法人留下的物品给我朋友家带来很大的不便,那我朋友家该如何处理这些物品??
擅自处理这些物品是违法行为吗?
这算是替他保管吗,如果是,那有没期限,最长要多久??

这是真的给我朋友家带来了很大不便,和经济损失,所以,我想请有能力者,有这方面知识的善心者,能帮帮忙,给出正确详细的建议和意见!!
那,在此,我先谢谢回答者,谢谢了~~!!
我还想问的是,那朋友家这种替他保管财产的方法,
算不算是,无因管理,无偿管理~?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属于无因管理,去求助于法院吧。

可以上法院去申请处置这些东西,由法院决定是拍卖还是移放其他处。

算是无因管理 他倒是侯找你要你可以向他索取支付保管这些东西的费用 你也可以把东西交给法院处理

申请法院列明清单,把值钱的东西拍卖了补偿经济损失。。。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