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解答关于农村土地合同问题,懂行的速进解答,感激不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08:00:16
我村95年9.15日按人口分地,95年1.10日村民甲迁出户口,我村95年4。18日户口截止,9.16按人口分地,本人借用甲方名字花钱买地,本人支付到今所有费用,该合同签订时由甲方签名,村委会代甲方签字。(本村合同村委会统一代买方签字,本人按手印),但手印是甲方的兄弟代按手印,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现在甲方是否有权索回土地使用权,本人改怎么处理(所有当时有关手续,合同,都在本人手中)

首先,土地是不能买卖和继承的。
至于村民之间的土地租赁,只能在有限的使用期限内租赁。超过使用期限的国家(村委会)有权收回。
你的问题你没有说清楚,我建议你去当地土地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