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泳馆游泳脚被割伤,怎么对我赔偿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06:15
上周末我去福州金山游泳池游泳被弄伤了脚,具体来说,被游泳池里的锋利物把脚下面的一块肉割掉一小块2cm*2cm大小,后来我去医院治疗,脚下面还被缝了两针,游泳馆那边的人只想赔我偿医疗费,我肯定不满意了,应该还赔偿其它的费用吧,比如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而且脚下面会留下一个永远的伤疤,应该也有补偿吧。。现在根据什么法律来要求我的这些赔偿权利实现呢。而且这个赔偿费的标准该怎么算呢?谢谢好心人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安全保障权 依法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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