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激励比惩罚更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9:59:36
在企业管理中,激励比惩罚更有效,做为正方,应如何辩论?

激励优于惩罚的道理并不复杂,但实施起来并不那么容易。直至现在,一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老板,仍然改变不了对惩罚的崇拜。这样的老板永远只能是苦苦经营的小老板。

  激励举报者的故事

  在几乎每一个公园里都写着“凡偷盗花木者罚款若干”。但在纽约市的一个植物园里却写着“凡举报偷盗花木者,奖励若干”。结果在前一类公园中,花木被窃的事时有发生,而在纽约这家植物园,花木保护得很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顺手牵羊地偷几束公园的花就难以避免。挂上“爱护花木,人人有责”或者“请君自重,勿折花木”之类的警示牌,几乎没什么用——面对顽固的人性,道德说教是软弱无力的,必须有一种保护花木的机制。“罚款若干”是惩罚机制,举报者奖励若干是激励机制。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激励比惩罚有效。

  效率工资使怠工消失

  其实这样的例子过去和现在都不少见。在20世纪初,工人怠工是一个令工厂主防不胜防,极为头痛的问题。雇了拿摩温(工头)监督工人,发现怠工即开除,惩罚够重的了,但作用并不大。总不能每个工人一个拿摩温,即使这些拿摩温再敬业,也监督不过来。后来福特汽车公司采用了远远高于市场工资的效率工资,怠工奇迹般地消失了。

  效率工资的激励作用在于改变了怠工的成本与收益。怠工的成本是被发现后开除的风险,收益是少支出劳动的享受。当企业支付市场工资(低于效率工资,且各企业相同)时,被一个企业开除可以在其他企业找到相同工资的工作,何况被发现怠工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怠工的成本低,怠工就司空见惯了。但当企业支付效率工资时,被开除后难以找到这样高工资的工作,怠工的成本就加大了。怠工成为成本大于收益的非理性行为,怠工自然消除了。公园的情况与此类似。尽管偷盗花木被惩罚,但被管理者发现的风险并不大,毕竟不是满公园都站着管理者。当对举报者进行奖励时,公园的游人受此激励都成了管理者,偷盗花木被发现的可能性太大了,成了一件风险极大的事,居心不良者当然不敢有所作为了。在这种情况下,对公众监督的激励当然比对偷盗花木者的惩罚要有效得多。

  激励与惩罚要达到的目的是相同的,比如上面说到的保护花木或消除怠工,或者说它们的收益是相同的。但这两种机制发生作用的方式不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