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承诺与合同成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7:53:54
在要式合同中,承诺到达合同生效吗 ?

承诺到达不一定合同生效,而只能说是合同成立。
这里要分清“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成立”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认同的意思表示,;而“生效”是法律对该合同进行评价后作的有效认定。
所以,承诺的到达表示受要约人同意或基本同意了要约,并作出愿意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至于该合同是否能生效,则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还有要指出的是,不仅要式合同,其他各个合同的类型大多数都符合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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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法的书上查了一下,我国原则上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但也有例外。我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一般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要式合同的性质,也就是区别于非要式合同的特征,光有要约承诺还不够促成合同成立生效 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